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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TV员工奖罚条例奖罚条例
发布时间:2008-06-27 浏览:   网友评论   【论坛】 【收藏】  字体设置:

1、迟到、早退:每次罚款10元(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,迟到3次计为一次旷工)。
2、旷工:罚款50元(旷工2次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)。
3、病假:视情况而定。
4、事假:扣除当日工资。
5、包房卫生不合格:每点罚款5—20元。
6、不使用礼貌用语:每次罚款10元。
7、与客人发生争吵:罚款100元,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。
8、擅自脱岗,聚众聊天、打闹、说脏话:罚款5—20元。
9、在营业区内吸烟、饮酒:罚款10—50元。
10、不服从管理、顶撞领导:罚款50—200元。
11、与员工发生争吵、招摇生事:罚款200元,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。
12、服务生必须保持立岗,如因空岗所造成的跑单需照单赔偿。

13、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、服务项目、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,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,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—20元。

14、严禁员工进行陪酒服务,违者罚款50元,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。15、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,违者罚款50元。

16、顾客投诉:罚款10—100元,严重者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。

17、因值班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损失,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,严重者负法律责任。

18、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罚款50—200元。
19、胸牌损坏或丢失罚款50元。

20、手台丢失或损坏罚款100—300元。
21、全勤奖:连续一月未请假或迟到、早退、误工者,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。奖励50元
22、委屈奖: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受到客人的“打”、“骂”而始终保持微笑服务者,奖励10—100元。

23、诚实奖:拾到客人贵重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,奖励10—50元。

24、建议奖: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,奖励10—50元。

25、贡献奖:为本店做出重大贡献者,奖励50—200元。

26、举报奖:及时举报各种违反本店规章制度及违法行为。(如:贪污、偷盗、招摇生事等)奖励50—500元。

27、年终奖:优秀员工奖励200—600元。

28、医疗补助:工作满一年者奖励240元医疗补助。


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自觉遵守,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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